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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审计框架协议**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区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审计框架协议**单位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查看,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本项目为《****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且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范畴。现由招标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 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框架协议**单位的服务范围为**区物业服务领域每年度约70个企业(最终以实际发生企业数量为准)的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情况、物业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公共收益及公共维修金额的使用情况等进行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以及为招标人提供关于财务、审计或内控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务指导,具体以实际实施项目过程中的要求为准;
2.2项目地点:**市**区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合同待各框架协议**单位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进行签订。
2.4质量要求:出具的成果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及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5
项目规模:以单项项目委托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金额为准。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框架协议**单位数量:20家。服务周期内,招标人对成交人承担的项目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保证。(按总分排序,选取前20名成交,成交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框架协议,所有**单位根据招标人的计划安排,同时开展工作。实际参与单位不足20家,但是大于等于3家时,可以按照实际参与的家数进行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选取的成交人不足20家时,成交人不足的部分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进行补足。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人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的合同价以所有成交人磋商报价的平均价进行签订。)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部门登记核发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磋商申请人应****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点击查看公司(或分所)参与投标,且总公司(或总所)只能授****点击查看公司(或分所)参与。****点击查看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或总所)承担主要的执业责任。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点击查看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点击查看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是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或合伙人;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书及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在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3.4.2
项目核心团队:须配备至少10名(含10名)及以上的核心审计、咨询服务人员(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具体咨询服务及相关审计工作;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的人员占比不少于拟派总人数的50%。提供项目核心团队拟派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3.4.3
具体项目实施(驻场)人员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保证当具体项目实施时,从拟派本项目核心团队中安排具体项目实施(驻场)人员不少于4名(含4名)服务于具体项目,拟派的驻场人员中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占实际驻场人员的50%(包括具体项目实施(驻场)负责人),具体项目实施(驻场)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或具有财经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含五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且在具体项目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驻场人员(须提供具体项目实施(驻场)负责人且有五年(含五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的书面承诺和具体项目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驻场人员的书面承诺)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点击查看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点击查看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否决其磋商资格。
3.7出具的成果资料中,签字注册会计师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8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点击查看.com/),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om)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磋商申请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om)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账号的业务(操作流程:磋商申请人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磋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400-****点击查看-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账号等业务(注册企业账号为免费服务)。
技术操作咨询:上****点击查看公司 服务热线:400-****点击查看-9300
(3)发票开具:如有开票需要请联系**晨晟的发票客服,QQ:****点击查看470554。
5.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4时0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3网上递交流程: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点击查看.com/)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及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递交。
5.4开标说明:
(1)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点击查看(**市世博路16****点击查看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进行。
(2)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磋商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3)磋商申请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技术操作咨询:上****点击查看公司服务热线:400-****点击查看-9300。电子平台相关操作流程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dzztb.****点击查看.com/)——下载专区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http://www.****点击查看.cn/)、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7.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吴井路65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0871)****点击查看8434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世博路16****点击查看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 系 人:邹蓉(189****点击查看8651)、李曼溪(158****点击查看5353)、赵笑婷、沈孟兆、谷一鹏
电 话:189****点击查看8561、158****点击查看5353
传 真:(0871)****点击查看5686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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