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 ||||
采购人地址:**省**市清池北大道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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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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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用途:物业服务 | ||||
项目实施地点:****点击查看 | ||||
供货时间:至合同履约期 | ||||
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7日 | ||||
定标日期:2025年01月24日 | ||||
开评标地点:****点击查看开标三室 | ||||
分包编号:****点击查看1001-4 分包预算:24.82万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郭茗、孙聪(组长)、宋涛、孙杰英、王慧、刘培林(采购人代表)、丁跃升、(采购人代表) | ||||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 ||||
废标日期:2025年01月24日 | ||||
评委会成员:刘培林(采购人代表)、丁跃升(采购人代表)、王慧、宋涛、孙聪(组长)、郭茗、孙杰英 |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点击查看933 | ||||
本公告发布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人电话0317-****点击查看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