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三期配租选房结果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请人选房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书面向****点击查看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点击查看中心2****点击查看建设局房地产和住房管理组,联系电话:0769-****点击查看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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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