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室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雨**熊猫大道383号2栋1单元7层1号
被投诉人:****点击查看办公室
地址:**县**镇建设路268号
被投诉人:**荣嘉工程****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县**大道270号附5号
被投诉人:****点击查看小组全部人员(邓翼(采购人代表)、林洁、黄强)
四、基本情况
**荣嘉工程****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政府办****点击查看办公室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点击查看),采购日期为2025年06月09日。
投诉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未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且存在多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及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3:本项目的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对投诉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活动,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