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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6
为切实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拓宽农村居民就地就业渠道,创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模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点击查看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商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点
**省西双版纳州**县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开发内容。包含智慧餐车标准化配置及智能设备建设、平台监管系统构建、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智慧培训体系搭建、课程开发等(含土地购置款、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设施设备等)。
2.核心目标。围绕项目需求配备智慧餐车60辆,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材采购、运输、贮存及智慧监管一体化;建立供应链平台,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辐射覆盖**县周边乡镇及**省域。
(五)项目开发时限、**年限及**方式
1.开发时限要求。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投资**方须开展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审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首期运营完成,总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注:如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投资**方未按期完成运营的,招商主体有权依法终止协议并另行选定投资**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投资**方自行承担。)
2.**年限规定。确立长期**模式。**期间若投资**方存在运营管理不规范行为,或因主观故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招商主体有权依法终止协议并重新遴选投资**方。
3.**实施方式。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择优引入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由投资**方采用全过程包干模式承担项目投资建设任务。
(六)项目**相关约定
1.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商作为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主体,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投资商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及资金筹措,严格依据协议约定及经审批的规划要求开展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工作。
3.投资商须严格执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项目整体规划要求,其规划方案须报招商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投资商须全面履行招商承诺事项;如未按承诺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投资商自行承担。
二、项目**开发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智能产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智能科技研发、教学设备研发等。
(二)具备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须以自有资金或中长期融资等方式落实,不得以项目反担保形式开展),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须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资质认定。
(三)具备智慧监管平台系统的开发与运营能力,拥有成熟的软件系统及专业的技术团队支撑;所开发的系统应符合《**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并提供相关成熟系统案例展示。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商业信誉与履约状况良好。
(五)须确保在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首期运营目标。
(六)具备成功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经验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开发商的确定
****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商信息,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则,对企业经营业绩、履约实力、资信状况及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企业。若仅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招商要求,可直接确定为**投资商。
中选投资商须于中选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或未能履行约定工作任务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并重新遴选投资商。参与招商企业应当自行承担参与招商全过程所涉各项费用。
四、报名须知
(一)公告、报名及联系方式
1.公告及报名时间为7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8:00。
2.报名(邮递)地址:**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点击查看管理局(**山榕路)
收件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1823
邮政编码:666300
联系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报名需提交意向企业报名表(通过邮寄报名方式,时间以邮戳为准)
(二)意向企业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纸质版六份,电子版一份)
1.《项目**投资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内容需符合**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招商要求。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业绩佐证材料(提供成功案例相应截图及项目合同)。
5.“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的信用信息截图;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时限承诺书》《**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相关约定承诺书》(包括招商公告中的内容)和《**县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建设项目不组建联合体参与招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7.其中项目**开发申请文件中所包含的《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或《项目开发策划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项目**开发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意向报名企业于2025年7月23日17时前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不按时提交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2.提交地点:****点击查看管理局
(四)公告信息发布网站
招商方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发布招商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