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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2025-2026年度病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510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421126-2025-01510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点击查看拟就**县2025-2026年度病枯死松树清理项目工作开展公开招标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对蕲州镇、赤东镇、 彭思镇、横车镇、株林镇、漕河镇、刘河镇、狮子镇、青石镇、向桥乡和张塝镇等11个乡镇的病枯死松树进行清理、焚烧或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分两个标段实施;一标段 5 个乡镇:蕲州镇、赤东镇、 彭思镇、横车镇、株林镇,预计病枯死松树7.5万株,最高限价:382.5万元; 二标段 6个乡镇:漕河镇、刘河镇、狮子镇、青石镇、向桥乡和张塝镇,预计病枯死松树5.5万株,最高限价:280.5万元。要求做到病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疫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质量合格率达100%;
(三)项目预算:663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663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0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点击查看(**县漕河镇蕲阳北路188号),提交意见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需求附件文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三路126号
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1820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县漕河镇蕲阳北路188号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32****点击查看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