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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拟将**华骏凯宏、观宏****点击查看公司员工及客户午餐供餐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择供货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优选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华骏观宏****点击查看公司
2、项目名称:**华骏凯宏、观宏****点击查看公司员工及客户午餐供餐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4、比选内容:**华骏凯宏、观宏****点击查看公司,现有公司员工72人(凯宏51人,观宏19人,外派财务经理1人,集团内部借用财务人员1人),日常在店就餐客户人数15人左右(客户餐单价参照中选后员工餐单价进行结算)。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需订购员工及客户中餐,员工每月用餐天数为26天。供餐单位须根据比选人需求提供供餐服务。
5、最高限价:310元/人/月。
6、服务期限:供餐服务期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7、交付地点:供餐方店内堂食。
8、支付方式: 每个月在完成服务后,由中选人根据比选单位实际用餐人数且经比选人核实确认后,开具发票和款项支付申请材料提交比选人,****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上个月中选人的应得款项。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选人拟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应能完全响应本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4、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参选资格;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9、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选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受邀的参选单位如有意参加,请于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0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市芗****点击查看路21号江畔御景四单元1707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报名联系人:小康,电话:0596-****点击查看387,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四、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06日15:00时;
2、提交地点:**市芗****点击查看北路49号吉龙大厦6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参选文件份数:4份(一正三副);
注:参选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参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8月06日15:00时;
2、比选地点:**市芗****点击查看北路49号吉龙大厦6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六、比选办法和标准:
本项目比选方式:低价中选。(详见第四章比选办法和标准)
七、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随参选文件一同提交。非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华骏观宏****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坪埕东路39号、**市**区坪埕东路37号
联系人:陈斌 、林洁
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3188、157****点击查看3519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芗****点击查看路21号江畔御景四单元1707室
联系人:小康
联系电话:0596-****点击查看38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