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中心校大屯镇中心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002包中标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中心校大屯镇中心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002包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0-31
辽宁****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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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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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15:13
评审专家名单 王伟、李凤君、于霞、张春雨、王丽伟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荣昊
项目联系电话 0412-****点击查看20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区大屯镇大屯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松杨;0412-****点击查看493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人民路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荣昊;0412-****点击查看209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汤岗子镇汤岗子村02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鱼、肉、蛋配送服务采购

折扣率(%):91.****点击查看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 鱼、肉、蛋配送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括鱼、肉、蛋配送服务采购,以上各类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主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在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包括鱼、肉、蛋配送服务采购,以上各类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主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李凤君、于霞、张春雨、王丽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点击查看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本包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58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大屯镇大屯村

联系方式:李松杨;0412-****点击查看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李荣昊;0412-****点击查看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昊

电 话: 0412-****点击查看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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