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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对医用营养品供应及营养科肠内配置室建设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用营养品供应商遴选
服务内容:2025年度医用营养食品定点供应及营养科肠内配置室和临床营养管理系统建设。
遴选需求:医用营养品供应及营养科肠内配置室和临床营养管理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
三、遴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遴选文件应包含:
1.报价表正版一份副本两份(格式按照附件一);
2.营养科肠内配置室建设方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格式自拟);
3.临床营养管理系统建设方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格式按照附件三);
4.服务方案(包括售后、应急等,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统一放置资料袋密封保存,资料袋封面需留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和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将遴选要求相关的资质报价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本,副本2本)。
(二)资质报价材料开始递交时间及截止递交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 18:00前)将遴选资质****点击查看采购办收(具体联系地址详见联系方式),请在信封、报价文件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要求密封文件的四周及细缝都要加盖公章),以便联系,投标文件需1份正本,2份副本。
(三)评标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5年8月4日18:00前)后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标。
联系人:****点击查看采购办 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6-****点击查看308
结果公示:通过****点击查看官网发布遴选结果。
五、注意事项
1. 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六、服务要求
(一)货物需求:包括常规全营养配方、特定疾病全营养配方、组件非全营养配方采购。根据实际临床营养需要部分种类采购不同厂家、规格、性状、口味等产品,具体种类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营养食品目录》。
(二)营养科肠内配置室和临床营养管理系统建设需求:详见附件2、附件3
七、医用营养食品的质量和技术参数要求
1.所提供的产品配方及生产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固体饮料-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营养品相关检测标准和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2.医用营养食品的质量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县人民院营养食品目录》。
八、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按照遴选人提供的货物品种报价,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并承诺所报固定单价在服务期内有效。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须包括: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至正常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包含:运输费、装卸搬运费、检测费、人工劳务费、税金、售后服务等。遴选人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在合同实施期间,医院将不予调整供货单价。
3.意向供应商须对医用营养食品名称进行逐项报价,漏项报价、有选择报价或有条件的报价,遴选人有权视为不完整报价。
4.意向供应商单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货物目录及限价表),否则投标无效。
九、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取定期结算方式进行结算,供应商按甲方要求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正式发票以及相关资料,甲方在资料齐全后,从第6个月(期满)开始支付款项。即第7个月支付第一月供货款项,第8个月支付第二个月供货款项,以此类推。如因供应商自身无法及时提供资料导致无法按时结算,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供应商向甲方提供虚假税务发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需求方有权拒绝支付供应商的所有货款,并立即终止合同。
2.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为5年,合同每年一签,供应商不按要求供应产品,次数达3次或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所有产品生产厂家、中国总经销、区域总代理三者其中之一对本次遴选项目货物的有效销售授权书的原件。
十、供货服务要求
1.配送要求:
(1)确定供应的产品,要求备货充足,及时供应,不得以缺货、价格变动、货款未收到等原因为由中断供货;如中断供货,造成需求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收到需求方发出的供货通知后应于5日内送达所指定的地点;供应商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供货,应至少提前2日通知需求方。供应商除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外,不得因缺货、价格变动、货款未收到等原因延迟或中断供货。如中断供货,造成需求方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如经证明确实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需求方仍然需要供应商供货的,需求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3)送货时要求票货同时到达,保证符合物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不予验收。
(4)供应商的送货人员在院内****点击查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需求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2.验收要求:
(1)每次供货时应向需求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该批次货物清单(送货单)及生产厂家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单。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上须包含品名、生产厂家、单价、数量、总金额、批号,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收。
(2)无论何时,需求方有权随机抽取若干数量(按送检要求的数量)送第三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南****点击查看研究中心)对货物进行抽检,由检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如抽检样本达不到本次遴选要求的,需求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责令供应商召回已发放的货物并做退货处理,供应商须支付本批次采购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金。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包装破损、质量问题或产品规格、产地不相符或其他不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的,需求方可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需求方和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更换货物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三包”有关标准执行。每批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或产品规格、产地不相符,供应商负责免费退换,并要求一周内处理完成。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营养品相关检测标准,每批次产品均需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患者不适,发生的一切医疗纠纷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在7天内为需求方更换保质期小于60天的库存产品。
4.定期收集需求方的使用意见,对所供的产品进行改进。
5.要求产品到院后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
十二、其他要求
1.协助营养科搭建临床营养管理系统/平台给需求方使用,15个工作日内部署完成并与院内his系统对接,后期免费维护升级。对接使用后,未经需求方同意,****点击查看医院HIS系统的数据做他用。
2.按照营养科肠内配置室建设标准《附件二》在一个月内完成肠内配置室装修、临床营养管理系统建设标准《附件三》在二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我方负责按照协议约定组织人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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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