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某部2025年超市及副食品采购(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2025-JJDCBB-F1101)(第1包)

邵阳某部2025年超市及副食品采购(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2025-JJDCBB-F1101)(第1包)

发布于 2025-09-30

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2025年超市及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点击查看)(第1、2、3、4、5、6、7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超市及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 称

需求概况

服务地点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 间

备注

1

某部2025年超市及副食品采购

包一:蔬菜、水果、饮料、新鲜豆制品等副食品配送;包二:畜肉、禽肉、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包三:蛋类、奶、调料、食用油、干货类豆制品、干菜类等副食品配送;包四:超市经营,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装食品、饮料、果蔬、冷冻食品、散装加工食品、办公文体用品、烟类、日杂百货;包五、包六、包七:畜肉、禽肉、蛋、水产、冻品、蔬菜、水果、杂粮、豆制品、食用油、调料、干菜、奶制品、饮料等副食品配送。

**省**市(包一、二、三、四)

**省**市**县

(包五)

**省**市**县

(包六)

**省**市**县

(包七)

2480万元/年

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

4.投标企业在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5.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示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保交纳记录);

6.投标企业应具备食材封闭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特殊情况能够安排符合要求的其它车辆替换;

7.****点击查看公司正式员工按时配送,尽量固定人员,员工必须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8投标企业必须独立完成配送工作,****点击查看公司,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点击查看公司开票走账。

9.****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0.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信誉、纳税证明、审计报告、财务状况等证明材料真实。

六、产品质量初步技术要求

各类副食品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点击查看政府“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类别

质量要求

包一

★蔬菜

1.色泽鲜艳,有**,有蔬菜应有的颜色;

2.质地鲜嫩,挺拔,发育充分,无黄叶,无刀伤,无斑点,无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

3.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

4.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水果

1.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商品需新鲜且嫩。

2.可食用率95%及以上;

3.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饮料

1、易拉罐类应无胀罐现象,表面无锈迹。

2、透明型饮料应透明,浑浊型饮料应无沉淀,不分层,果汁型饮料允许有少量细小果肉,而且同一新品的色泽应一致。

3、玻璃瓶制品,罐盖无锈迹,无胀罐现象,内容物色泽正常,符合产品本身所具有的质量标准。

★新鲜豆制品

具有本品种的正常色、香、味,不酸、不粘,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其他类

包装清洁卫生,具有货品应的色泽、气味,无腐烂变质,大小、长短基本均匀,货品损耗应为正常加工损耗。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类别

质量要求

包二

★畜肉

猪肉类:

1.色泽鲜艳,表面有一层微干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色或淡红色;

2.触摸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

3.外表干净,无异味;

4.含水量检测值低于77%为合格产品;

5.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或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牛羊肉:

1.色泽,肌肉有**,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黄色;

2.粘度,外表微干有风干膜,不沾手;

3.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4.气味,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

5.牛肉、羊肉含水量检测值分别低于77%、78%为合格产品;

6.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或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禽肉

1.杜绝注水禽类;

2.体表面色泽洁白,肉质紧密,角膜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

3.无异味,只有该禽类所固有的气味;

4.腔内无杂物;

5.提供出场检验合格证明;

6.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或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水产品

1.鱼眼突出,角膜清晰透明;

2.体表面色鲜明,鳞片紧粘皮上;

3.鳃鲜红,无黏液,鳃盖禁闭易揭开,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4.淡水鱼实行活鱼供应;

5.有鲜鱼虾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

★其他类

包装清洁卫生,具有货品应的色泽、气味,无腐烂变质,大小、长短基本均匀,货品损耗应为正常加工损耗。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类别

质量要求

包三

★蛋类

1.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纹;

2.用手摇晃时,没有像稀汤一样的感觉和声音;

3.攥在手中对着阳光或灯光,从食指和拇指中间能看到蛋中透出的红色光,蛋黄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

4.蛋白透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无臭味,无异味;

5.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货品检验检疫证明。

★奶类

1.品牌鲜牛奶、酸奶,出厂日期10天以内;

2.色泽乳白,有纯奶的鲜香味;

3.《灭菌乳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4.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QS”或“SC”证。

5.根据采购方需求,到相关的检疫部门进行检疫。

★调料、干货类豆制品、干菜类

1.无霉变和无虫蛀鼠咬现象;

2.无臭味,色泽正常;

3.水份含量保持干菜原料的正常水平,不潮湿;

4.无“三无”产品,有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

5.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食用油

食用油类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其他类

包装清洁卫生,具有货品应的色泽、气味,无腐烂变质,大小、长短基本均匀,货品损耗应为正常加工损耗。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类别

质量要求

包四

★超市服务类别要求

大类:食品类、百货类。

小类主要包括包装食品、饮料、果蔬、冷冻食品、散装加工食品、办公文体用品、烟类、日杂百货等,适合使用群体消费习惯及购买力,品种齐全,同时能满足办公需求。不得经营酒类。

★超市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安全: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确保安全。

类别

质量要求

包五、六、七

★畜肉

猪肉类:

1.色泽鲜艳,表面有一层微干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色或淡红色;

2.触摸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

3.外表干净,无异味;

4.含水量检测值低于77%为合格产品;

5.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或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牛羊肉:

1.色泽,肌肉有**,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黄色;

2.粘度,外表微干有风干膜,不沾手;

3.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4.气味,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

5.牛肉、羊肉含水量检测值分别低于77%、78%为合格产品;

6.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或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禽肉类

1.杜绝注水禽类;

2.体表面色泽洁白,肉质紧密,角膜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

3.无异味,只有该禽类所固有的气味;

4.腔内无杂物;

5.提供出场检验合格证明;

6.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必须具备农牧部门的“动物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或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蛋类

1.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纹;

2.用手摇晃时,没有像稀汤一样的感觉和声音;

3.攥在手中对着阳光或灯光,从食指和拇指中间能看到蛋中透出的红色光,蛋黄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

4.蛋白透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无臭味,无异味;

5.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货品检验检疫证明。

★水产品类

1.鱼眼突出,角膜清晰透明;

2.体表面色鲜明,鳞片紧粘皮上;

3.鳃鲜红,无黏液,鳃盖禁闭易揭开,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4.淡水鱼实行活鱼供应;

5.有鲜鱼虾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

★冻品

冻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蔬菜

1.色泽鲜艳,有**,有蔬菜应有的颜色;

2.质地鲜嫩,挺拔,发育充分,无黄叶,无刀伤,无斑点,无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

3.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

4.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水果类

1.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商品需新鲜且嫩。

2.可食用率95%及以上;

3.农药残留符合标准。

★杂粮

具有各种杂粮固有的色泽,颗粒饱满,完整,无虫害及霉变,无可见外来杂质。

具有各种杂粮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调料类、干菜类、豆制品

1.无霉变和无虫蛀鼠咬现象;

2.无臭味,色泽正常;

3.水份含量保持干菜原料的正常水平,不潮湿;

4.无“三无”产品,有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

5.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官异常。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食用油

食用油类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奶类

1.品牌牛奶、酸奶,出厂日期10天以内;

2.色泽乳白,有纯奶的鲜香味;

3.《灭菌乳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4.提供货品生产厂家的“QS”或“SC”证。

5.根据采购方需求,到相关的检疫部门进行检疫。

★饮料类

1、易拉罐类应无胀罐现象,表面无锈迹。

2、透明型饮料应透明,浑浊型饮料应无沉淀,不分层,果汁型饮料允许有少量细小果肉,而且同一新品的色泽应一致。

3、玻璃瓶制品,罐盖无锈迹,无胀罐现象,内容物色泽正常,符合产品本身所具有的质量标准。

★其他类

包装清洁卫生,具有货品应的色泽、气味,无腐烂变质,大小、长短基本均匀,货品损耗应为正常加工损耗。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每日按照约定时间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小时内完成配送,要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2.送货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清洁,装卸工人装卸货物时需轻拿轻放、讲究卫生,并接受招标人的政治审查。

3.采购单位需对进入采购单位院区的供应商人员明确院区管理规定,供应商人员进入采购单位院区后,需主动遵守采购单位所有制度要求。

4.供应商需使用食品专用的货车送货,车辆具备防日晒、防雨淋、防冻、冷藏保鲜性能;货物的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保质、保量、安全的要求,保持车内清洁,车内货物摆放有序,防止交叉污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5.供应商应制定应急保障预案。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单位各类重大活动、抢险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采购单位配送及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与中标供应商另行签订应急采购协议。

2.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地址、采购数量、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秘,中标供应商另行签订保秘协议。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见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李先生

移动电话:186****点击查看0489 188****点击查看9691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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