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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卫健委7****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卫健委7****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中标(成交)信息中,供应商名称更正为:****点击查看;供应商地址更正为:**省**市高新区**镇磨子谭路与创新大道**创意大厦2507;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3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536、****点击查看7535【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点击查看卫健委7****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骆岗街道**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7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法:0551-****点击查看0396、****点击查看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0396、****点击查看038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