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我司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联系地址:**区井岸镇**路445号三楼资产部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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