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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陪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磋商
(三)预算价:服务商在服务期限内每月按收费额不低于5%的收入向磋商方支付管理费;低于5%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无陪护病房相关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应如实提供,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点击查看医院“不良记录行为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年内参与院内采购活动。
(1)公司简介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本项目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营业执照》****点击查看公司经营范围须具备人力**服务业务);
(5****点击查看公司成立以来无重大****点击查看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6)具有健全的财****点击查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7)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点击查看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点击查看公司承诺函并加盖红章)
(9)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点击查看采购办(人民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西侧)
(三)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提供本采购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证件要求查看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新成立不满一个季度的供应商(限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资格要求第****点击查看公司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点击查看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在开户行开具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公告日期之后)。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七条中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没有二维码必须提供原件。
(四)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4-****点击查看112
办公室地址:****点击查看人民路院区行政楼三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