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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生活区员工宿舍二年租赁权
28.296 万元/年 | 出租面积约872平方米 |
2025-07-04 |
2025-07-17 |
****点击查看生活区员工宿舍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赵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点击查看7993 | |
联系地址 | **钱塘区学正街18号****点击查看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8.296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不递增,租金不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员工宿舍(仅限本校后勤服务员工宿舍使用)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个月租金。 2.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履约期间,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员工宿舍管理,如实提交住宿人员名单(含****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单间居住不超过4人。 4.承租方不得在标的范围内使用电磁炉、电热锅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每日22:00后保持安静,****点击查看学区秩序。若有违反,出租方有权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 5.承租方须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确认。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收回标的重新挂牌。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7.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9.预约看房、咨询电话:****点击查看7993赵老师 | ||||
租期 | 至2027年7月31日止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仅限本身)应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 3.意向方及意向方法定****点击查看公司,近三年内未与出租方发生过合同违约、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执行标准:提供《承诺函》】。 4.意向方承诺仅限用于****点击查看后勤服务员工宿舍使用【执行标准:****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确认书》】。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400-****点击查看-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点击查看.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