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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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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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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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2日

**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乐行路与天静宫路交叉口往北300米、安****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9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设计费率0.63%、工程费用施工费率91.00%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星园街道乐行**、S202线西侧4幢188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187****点击查看5699

招标代理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于四全、刘畅

电话:0551-****点击查看0297、139****点击查看0189

公示期: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36****点击查看集团大厦10****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市**县**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1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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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


附件(5)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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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110856中标候选人公示_签章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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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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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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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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