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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定期每月进行一次消防维护保养,并如实出具维保报告。巡检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修复解决方案。需做到以下要求: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从业条件、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每月一次例行检查、维护、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执业人员维护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客观、如实出具维保报告。 3、在巡查、巡检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能就地修复解决;没有条件就地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不含采购配件、设备的时间),尽快排除故障;接到甲方紧急通知的须在3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及时向甲方提交《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联系单》,并注明更换配件(设备)明细、采购周期、维修周期。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从业条件、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 ||
否 | ||
其他 |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定期每月进行一次消防维护保养,并如实出具维保报告。 | ||
¥61,500元 | ||
服务金额:人民币61500元,以第三方市场询价调查结果的最低报价61500元作为本次选取最高控制价。 | ||
是 | ||
否 | ||
2025-05-12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