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5年客运大巴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JLNWPB-F9006)

某部2025年客运大巴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JLNWPB-F9006)

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其他,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客运大巴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租赁1辆大巴车为我部提供1年接送小孩上学、放学服务,路线:某部-幼儿园-某部(每趟往返约16公里,每日接送2趟,休息日或学生放假等特殊情况不需接送)。

(二)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的接送幼儿学生车辆的相关要求,大巴车至少45座、配备至少2名具有A照驾驶员,接送途中,如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如无提供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无赋码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如成****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供应商2024年7月至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报价供应商2024年7月至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报价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声明及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报价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配备的车辆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至 2025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配备的车辆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2日 2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20:30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20:30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涵盖食宿费、交通费(含油费、过路费)、税费、车辆检修、维修等一切服务费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额外收费。

2.接送途中,如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3.其余以合同要求为准。

4.每年约150000元(拾伍万元),每日运送最高限价¥1000.00元(壹仟元整),参与报价供应商需报每日运送单价。报价格式及采购项目清单见附表,报价需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不得提出变更及经费增加。

5.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12日20时30分前,将相关资质证明及报价清单等材料胶装(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证明和价格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详见附件一、二)需单独分开胶装,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我部,逾期我部将不再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2****点击查看0397
地 址:**省 **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9789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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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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