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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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垃圾清理外运处置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村垃圾清理外运处置项目 2.2项目地点:**区大中街道**村 2.3项目预算:17.25万元 2.4服务期:15日历天 2.5服务内容:**村垃圾清理外运处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处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建设有固定式、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的建筑垃圾**化利用企业,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 (3)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本公告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17时30分止,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市**区黄海西路26号摩圣六楼)报名并购招标文件,咨询电话:153****点击查看6193,报名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6619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晓峰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6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