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怀宁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5年度怀宁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2-20
怀宁****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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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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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路骑**置房17号

成交金额:200000.00元

服务期:365日历天

四、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市**县大王庙街65号,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09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09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镇**路

联系人:储主任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主任

电 话:139****点击查看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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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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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怀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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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餐饮服务,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43.31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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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