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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市管大型桥隧(紫之**港快速路标)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0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市管大型桥隧(紫之**港快速路标)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0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0000
标项名称:****点击查看市管大型桥隧(紫之**港快速路标)市政设施养护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市管大型桥隧(紫之**港快速路标)市政设施养护共21座设施,其中高架快速路3座、桥梁9座、隧道8座、人行地道1座,具体为:为1之浦路一期(枫桦路跨线桥)、2之浦路二期(麦岭沙立交)、3**港立交、4**港**隧道、5**港路隧道、6之浦路隧道(短)、7紫之隧道、8汽车西站人行地道、9太坞山隧道(短)、10丰古隧道、11香积寺路隧道、12**塘隧道(短)、13花蒋桥、14渚家圩桥、15化工**、16**塘河桥(原古翠桥)、17丰潭桥、18**港桥、19****点击查看、20杭三大桥、21**塘河桥(系杆拱桥),根据相关规范开展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常规定期检测、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如防汛抗台、抗雪防冻)、节假日及大型活动保障、技术档案管理和甲方要求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订,甲方组织年度履约验收,乙方年度履约验收通过的,则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会议纪要并予以续签次年合同。如市级部门政策调整,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对应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核查证明);(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市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大厦1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点击查看.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16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体育场路2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点击查看8028
质疑联系人:万罗为
质疑联系方式:0571-****点击查看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点击查看2035
质疑联系人:胡巧华
质疑联系方式:****点击查看2045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中心(**)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点击查看0218,0571-****点击查看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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