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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17: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公司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一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闵生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点击查看62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海宝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老师;0951-****点击查看6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东街6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马晶晶、杨雯;0951-****点击查看118 | ||
附件: | |||
附件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包括米、面、油、菜、蛋、肉、干货、调味品、豆制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采购标的 | 每年预计 采购金额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 |
一 | 大米 | 12万元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单位与校方、食堂委托经营企业签订合同,为校方食堂供货。(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遇有服务范围、标准、内容、价格等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双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协商变更,如协商不成或者不属于协商范围的,采购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
二 | 面粉 | 8.5万元 | |
三 | 油 | 8.5万元 | |
四 | 蔬菜、豆制品、蛋类 | 80万元 | |
五 | 干货、调味品 | 10万元 | |
六 | 鲜肉类、牛肉、羊肉、禽类 | 16万元 | |
七 | 冻货、半成品 | 80万元 | |
注:根据年食材需求量,实销实付。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单位与校方、食堂委托经营企业签订合同,为校方食堂供货。(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遇有服务范围、标准、内容、价格等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双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协商变更,如协商不成或者不属于协商范围的,采购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节能、环保产品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8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招标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点击查看公司邮箱****点击查看@163.com,****点击查看公司将在法定工作日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注:****点击查看公司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海宝东路
联系方式:郑老师;0951-****点击查看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李工、马晶晶、杨雯;0951-****点击查看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生法
电 话: 0951-****点击查看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