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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4日 15:1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颖,吴丽锋,许鸿明 | ||
总成交金额 | ¥162.27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旭菁、田雪丽、尤曾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点击查看881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兴田镇上埔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599-****点击查看5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鼓东街道五四路158****点击查看广场A区3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点击查看8812 | ||
附件1 |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38号天福大厦第八层719 | 1,622,700.00元 | ****点击查看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总价):****点击查看700元 |
采购包1(****点击查看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批发服务 | 副食品 | ****点击查看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物资。 | 每周送货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提前一周将下周需求订单通过电话、传真、****点击查看公司。紧急情况需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我公司按要求及时送货。 | 年 | 提供的物资必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等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确保物资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 1,622,700.00 |
采购人代表: | 许鸿明 |
评审专家: | 杨颖 、 吴丽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为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27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27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50(含)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0(不含)-100(含)的服务费比率0.9%;100(不含)-500(含)的服务费比率0.5%。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东门支行,账号:407****点击查看98762,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点击查看6927,传真:0591-****点击查看692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点击查看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金额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仅作为本次采购过程中下浮率计算使用及评审依据,合同执行金额以预算金额(270万元)为准。
3、本项目****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的报价金额所对应的下浮率为39.90%。
4、本项目供货期为2年。根据采购人采购制度和预算制度规定,合同期和预算金额实行“双限”,即合同期或预算金额有一项达上限时,合同终止。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兴田镇上埔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9-****点击查看58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鼓东街道五四路158****点击查看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旭菁、田雪丽、尤曾泷
电话:0591-****点击查看8812
****点击查看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