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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二、标段名称:芦岭镇工人村物业环境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桃园镇东坪村东坪路 115 号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壹万伍仟元整(715000.00元)
评审得分:87.5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芦岭镇工人村物业环境整治项目 服务范围:芦岭镇工人村物业环境整治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人村垃圾收集,压缩,清运。工人村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污水处理和物业管理。服务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服务要求:芦岭矿工人村全域内的道路、绿地(道路绿化带)、田间地头、****点击查看广场)、河道(沟渠、坑塘)等的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压缩****点击查看处理场处理等。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如成交人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价格不变,最多续签一次,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艳(组长),张俊,单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1.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39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5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华夏世贸北楼2488室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3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大伟、侯金玲
电 话:153****点击查看5876、152****点击查看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