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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下楼镇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玉米大豆重大病情害防治农药及飞防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县灵城镇**村
中标金额:280000.00元:(单价: 10.94元 /每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下楼镇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玉米大豆重大病情害防治农药及飞防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下楼镇全镇玉米、大豆秋粮作物种植区及蝗区,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低于1.4万亩次,生物防治面积0.5万亩次,合计防控面积不低于1.9万亩次。满足采购文件及服务需求要求。 服务要求:飞防面积不低于19000亩,飞防效果要符合农业主管部门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服务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奎、周敏(组长)、王居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收取,收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凯旋门小区南门,联系人:胡工,联系方式: 150****点击查看014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点击查看
联系人: 谢镇长
电话: 135****点击查看7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县凯旋门小区南门
联系人: 胡工
电话:150****点击查看014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胡工
电 话: 150****点击查看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