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05月08日 发布了****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价格构成表》已做调整,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价格构成表》以更正过后的附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1.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2.到现场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纸质版);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纸质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版)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点击查看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盖章),提供4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以最近3个月为准。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格式详见附件《开标现场手持件》。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