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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0日17时47分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芗**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采购金额 (万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95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肉类,冷冻类、水产类、干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糕点类等所需副食品。 | 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②****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芗**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点00分(**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芗**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石码街道紫光路34号
联系方式:伍先生 0596-****点击查看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芗**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
联系方式:小陈0596-****点击查看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点击查看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