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集团三楼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长安集团三楼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6-11-02

招标详情

广东长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投标邀请函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集团三楼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集团三楼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最高限价

3.1 采购预算金额:¥2,475,312.00元

3.2 采购最高限价:¥2,351,546.00元

4、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1

**集团三楼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应承诺函。)

5.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应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声明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5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食品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限为: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