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服务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
(四)预算金额:21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详情见附件
(六)竞价公告时间:2025年4月29日 — 2025年5月8日
(七)供应商报价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 —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点击查看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报价含开具发票。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点击查看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甲方要求携带样品现场审核,符合要求,进行交易,不符合要求则退回,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商务要求
(一)聘用人员通过甲方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考核包括:接受甲方业务部门对从业资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审核和背景审查,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学习,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后方可聘用。
(二)乙方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擅自在甲方及所属单位照相、摄像。不向外透漏甲方工作、人员信息等涉密事项。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反馈,双方合力做好工作。对一般性问题,供应商要遵守保密约定。乙方服务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电话开机,甲方电话联系乙方提出其他服务需求,乙方应在半小时内给予响应。
(三)物业服务方须提供365天不间断工作服务,节假**常。
(四)物业服务方需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方案需包含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五)物业服务方应接受招标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它相关的工作制度。
(六)所有人员要求按服务类别统一着装,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上岗人员合格率达到100%。
(七)在日常工作中,甲方提出合理的工作范围内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1天内予以解决。
(八)严格执行“双满意”(公寓楼小区住户满意、部队满意)要求。
(九)完成每日固定的服务项目。
(十)完成甲方临时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
(十一)物业服务方必须配有足量通讯联系工具,能及时调度,二十四小时服务值班,要求提供通讯工具清单。
(十二)每季度至少一次征询院内住用人员对保障服务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在80%以上。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点击查看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点击查看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点击查看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点击查看公司的,****点击查看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www.****点击查看.cn)、“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采购公开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材料至**省**市(具体通讯地址电话咨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委托代理书(若有代理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文字材料,所有材料应当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参与报名和竞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市**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5777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752-****点击查看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