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点击查看菜馆等345家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至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拟依职权注销上述345家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责令上述345家食品经营单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将依据有关规定依职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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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