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提示性公告

关于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提示性公告

发布于 2025-07-29

**富****点击查看菜馆等345家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至今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拟依职权注销上述345家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责令上述345家食品经营单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将依据有关规定依职权予以注销。

联系人:李安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5606

附件:345家拟注销名单.xlsx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345家拟注销名单.xls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