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全市范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业项目)承诺制实施意见》(嘉自然资规发〔2019〕102 号),对实施承诺制办理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进行公示。 本项目为承诺制办理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示,项目位于****点击查看开发区),公示时间:2025年08月11日----2025年08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许可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点击查看规划局提出。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未申请听证的,公示期满后,批前公示自动转为批后公告。 联系电话:057****点击查看28489 ,联系地址:**县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二楼D区自然**规划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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