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镇镇区约13983.8㎡商业用房10年租赁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姚家镇镇区约13983.8㎡商业用房10年租赁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1-06

招标详情

中牟县姚家镇雍家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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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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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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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镇镇区约13983.8㎡商业用房10年租赁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起始价格:
¥840000.0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信息分类: 出让信息
交易状态: 交易中
交易方式: 竞价
流转方式: 其他方式的承包
交易时间: 2025-1-14
交易公告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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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镇镇区约13983.8㎡商业用房10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交易公告

MNJ(2024)第0164号

根据转出方申请,定于2025年1月14日10时在****点击查看(http://www.****点击查看.com)网络竞价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交易,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述

1、项目名称:姚家镇镇区约13983.8㎡商业用房10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2、项目位置:**县姚家镇

3、标的面积:约13983.8㎡

4、租赁期限:10年

5、转出方式:出租

6、交易起始价:首年租金840000元

7、履约保证金:无

8、付款方式:年付

9、交易保证金:200000元

10、特别说明:

(1)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2)该商业房尚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租赁期内,受让方自行承担租金及水、电、物业、天然气(如有)(天然气开户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用及其它费用。

(4)受让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交转出方审核,在转出方审核通过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受让方分包合同需向转出方备案,受让方收租金不能超过转出方收取受让方租金的日期。

(6)受让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严禁占道经营,不得占用房屋以外的其它场地及公用场所。如有大型户外促销等其他需求,可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同意后,方可使用。

(7)该标的以现状交割,交割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再多退少补。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

三、受让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

四、报名有关事项

意向人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线下报名: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竞价登记手续。

2、线上报名:

(1)PC端:登录****点击查看官网进行报名及注册登记。

(2)手机端:微信搜索“****点击查看”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及注册登记。

3、意向人须在2025年1月13日17时前(以实际****点击查看银行(户名:**县豫财****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账号:500****点击查看800012)交纳200000元的交易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7时

5、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10时

五、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特别提醒

1、意向人在交易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理解《交易须知》《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意向人一经办理竞价手续视同完全了解并认同相关文件内容。

2、请意向人在竞价开始前10分钟登录竞价大厅,以免因其他原因造成无法进入竞价大厅。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点击查看0519 175****点击查看2914

网 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6日


房屋租赁合同

(样本)

甲方:****点击查看(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产概况

1、位置:**县姚家镇。

2、面积:约13983.8平方米。

3、楼房装修情况:毛坯。

4、配套设施:水电。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甲方享有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目前尚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乙方对该权属现状完全了解,并确认自愿租用该房屋。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承租房屋的合法使用权,有权对承租房屋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为10年。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年租金为XXX元(大写:XXX元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二)房租一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度房租到期30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租金。

(三)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而产生的修缮费用、乙方拖欠的房屋租金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租赁期间其他费用
(一)甲方负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出租房屋及下附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按时交纳。

2.若因政策原因增加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收费项,由甲方负担。
(二)乙方负担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租金及水、电、物业、天然气(如有)(天然气开户费由乙方承担)费用及其它费用

2.乙方因实际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维修、消防及使用安全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房屋装修、修缮与使用
(一)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交甲方审核,在甲方审核通过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三)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安全地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维护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法律及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该责任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时交付出租房屋,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若甲方无法按约交付出租房屋,应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年度租金总额10 %的违约金。若乙方证明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年度租金总额10 %的违约金。若甲方证明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2)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3)乙方超越租赁用途进行经营的;

(4)乙方收取分包租金超过甲方收取乙方租金的日期。

2.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甲方不再退还其已支付的剩余租金。

3.若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 倍的滞纳金。

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期交还承租房屋。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点击查看政府政策需要拆除出租房屋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导致合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日计算(每月按30日计)。已支付租金较实际计算租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第八条房屋的验收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以房产、配套设施现状交付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还甲方时,应保证承租房屋整洁且无留存物品(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应保证承租房屋与甲方交付房屋原貌一致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

(三)房屋交付、交还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5日内向对方主张。
(四)因验收不通过而导致的逾期交付、交还滞纳金以及为达到验收标准而产生的修缮、清理等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若甲方不能交付出租房屋或交付的出租房屋严重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2.逾期交纳房租1个月以上的;

3.乙方超越租赁用途进行经营的;

4.乙方收取分包租金超过甲方收取乙方租金的日期。
(四)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若乙方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该租赁期限届满后仍对外出租该房屋,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包括其是否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若双方争议经充分、**协商无效,任何一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端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交甲方审核,在甲方审核通过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三)乙方分包合同需向甲方备案,乙方收取分包租金不能超过甲方收取乙方租金的日期。

(四)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严禁占道经营,不得占用房屋以外的其它场地及公用场所。如有大型户外促销等其他需求,可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上述责任计算时间为自乙方接管房子之日起。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三**心备案壹份,申请《交易鉴证书》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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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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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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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50.0%
重点地区: 河南,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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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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