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塘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月塘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5-08

招标详情

仪征市月塘水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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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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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塘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租****点击查看水利局批准。本项目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点击查看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项目需求

1.1 项目概况

月塘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租赁项目

1.2 招标范围

1.2.1 月塘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租赁项目需求中全部内容

1.2.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3 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点击查看水库,水面养殖招标底价为28.34万元/每年,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租期拟定为三年。

1.3 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3.1 月塘水库为**市饮用水应急水源地,水质要求较高,为净化水质,水库可适当投放花鲢、白鲢、草鱼等品种,起净化水质作用,承租人可定期适当捕捞,水库养殖仅允许粗养粗放,严禁投放任何鱼饵料、饲料,禁止投放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等,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因水质污染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环保、**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3.2 ****点击查看水库围网内环境卫生(水面漂浮物及水花生等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岸坡白色垃圾清理),保证库区无畜牧养殖(如:猪、牛、羊、鸭、鹅等),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每处罚款2万元;加强围网巡查管理力度,****点击查看水库管理单位并自行修复,严禁在应急水****点击查看水库大坝迎水坡垂钓,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每次罚款2万元。2处及以上,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

1.3.3 乙方不得在库区内围网、网箱等养殖,****点击查看水库渔业生态、水质有影响的水产品(如河蚌、珍珠等)。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点击查看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 Ⅱ 类标准。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修订等,乙方应无条件遵守并落实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整改、运营成本增加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1.3.4 在租赁期间,乙方严禁使用《渔业法》所禁止的捕捞方式进行捕捞,禁止在库区内长期布设围网捕捞,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罚款2万元,2次及以上,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

1.3.5 由于历史原因,水库周边遗留问题较多,在养殖经营过程中,乙方与周边村组群众的矛盾自行协调解决。妥善处置租赁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争端,严禁暴力护渔。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争端等所产生的经济费用一律与甲方无关。

1.3.6 ****点击查看水库水面必须维持现状,不得有圈围、隔断、筑坝等行为。水库范围内的滩地,不得耕种、不得平整。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发现一处罚款5万元,2处及以上,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

1.3.7 ****点击查看水库水面只能进行水产养殖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如:种植水芹菜、藕等),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发现一处罚款5万元,2处及以上,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

1.3.8 禁止在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垃圾、渣土和其他固体废弃物。如若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查实,发现一处罚款5万元,2处及以上,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

1.3.9 乙方禁止对租赁经营的水面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库内所有水产品一律不得捕捞,承租人员三日内自动撤离现场。

1.3.10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水源调度等管理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政策允许的开发和利用,如需降低水位直至空库,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补偿。

1.3.11 ****点击查看水库围栏内**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一经发现,立即拆除,所有损失由搭建人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看鱼和捕鱼设施。

1.3.12 在租赁期间,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因素(包括但不限**水、暴雨、干旱、地震、冰冻等自然灾害及气候变化)、人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侵权、人为破坏、不当干预等)、给排水系统运行(包括但不限于水位调控、水质变化、排水设施故障、给排水调度指令等)、市场波动、疫病爆发、养殖物死亡等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及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人应自行采取必要的预防、应对及补救措施,以降低上述不利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须全面负责养殖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员管理等事项,因养殖活动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财产纠纷等责任,均与甲方无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及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1.3.13 如遇政策调整或与应急水源地管理要求相冲突,需解除合同的,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捕捞库内成品鱼,2个月内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1.3.14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应于五(5)个自然日内完成无条件撤场,并拆除、清理其在租赁区域内设置的所有捕鱼设施及其他相关设备,恢复场地原状。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撤场及设施拆除工作,则自合同到期之日起满五(5)个自然日,即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租赁区域内未撤离设施、设备及相关权益的主张权。届时,甲方无需另行催告或通知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租赁区域并对其进行占有、管理及处置,且甲方有权将该区域对外出租或作其他合法处分,由此产生的清理、保管、处置等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15 乙方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对租赁物的租赁条件及现状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勘测,并独立承担勘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充分评估勘测结果,在投标前综合考量各类潜在风险因素。自投标行为发生之日起,因租赁物现状、租赁条件或其他相关因素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6 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由乙方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共同承担并履行,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转包、分包、股权转让或其他类似权利义务让渡行为,亦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义务承担主体。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

1.4最低投标限价:28.34万元/每年。

1.5租赁期限: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2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点击查看水库及以上水面水产养殖租赁业绩的(以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租赁费用支付证明)。

2.3 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到****点击查看(**市金融集聚区办公楼A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方法二: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到****点击查看指定邮箱报名(****点击查看@qq.com),若发错、漏发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3.2 获取方式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附件一投标确认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3.3 获取费用

招标文件资料费(含电子资料等):300元/套(售后不退);

3.4 投标保证金:1.5万元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保函(含电子)、保险(保单)(含电子)、担保保单(含电子)、企业网银、电汇、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2****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邗城支行

(3)银行账号:3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0000429

投标人应当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 未中标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确认后,退还至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单位基本账户。

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确认后,退还至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

4.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30日9:30。

地点:****点击查看(**市金融集聚区办公楼A座6楼)。

5.2 递交要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点击查看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点击查看

7.1.1 地址:**市月塘镇月塘街道东首

7.1.2 联系人:沈庆霞

7.1.3 电话:0514-****点击查看0050

7.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7.2.1 地址:**市金融集聚区办公楼A座6楼

7.2.2 联系人:叶海

7.2.3 电话:131****点击查看3885

7.2.4 邮箱:****点击查看753412@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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