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快餐化服务采购意向公开(2023-JKDLSE-F4002)(第1包)

饮食快餐化服务采购意向公开(2023-JKDLSE-F4002)(第1包)

发布于 2025-05-21

饮食快餐化服务采购预研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于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我部。

一、项目名称:饮食快餐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此次项目拟需求饮食快餐化服务保障,交货时限为合同签订后5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最高限额14.1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将加盖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不得有意排除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会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资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8933

地址:****点击查看

纪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90****点击查看3257

附件1:食谱

附件2: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5年5月21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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