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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横林镇2025-2026年洒水降尘作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8日 10:0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程钟,许亚媛,丁惠兴 | ||
总成交金额 | ¥117.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点击查看050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横林镇阳湖邨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点击查看87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湖塘镇武宜路天豪大厦3幢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412MA1MKKQ32E | ****点击查看**开发区常武南路502号 | 92(均分制) | ****点击查看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横林镇2025-2026年洒水降尘作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横林镇1****点击查看监测站点及3个降尘罐站点周边区域开展雾炮降尘作业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采购人各项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委托的降尘工作,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如未按要求处理所产生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配备车辆设备和作业人员,并且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作业量(每天四车水)和时间(8:30-17:30)出车和污染天气(包括黄色、橙色预警管控期间)需**作业时间,一般延伸至21:00。进行降尘作业,保证车辆、人员按时到位。 因天气判定是否作业:1、低温天气、雨雪、冰冻天气原则上不作业;2、雨天以站点周边天气状况为准,由采购方判定是否作业;3、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要求提供的车辆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转让、报废等情况,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购置新车补齐。 4.成交供应商在降尘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时间:暂定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按考核细则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签服务期限为1年,最多可续签1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横林镇雾炮降尘作业月度考核细则》 |
许亚媛、丁惠兴、程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条款约定需支付17640元代理服务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对本次采购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横林镇阳湖邨1-1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8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湖塘镇武宜路天豪大厦3幢10楼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0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话:0519-****点击查看050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