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经研究,对****点击查看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水系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用车租赁采购询价采购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一章3.1(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业绩要求 删除“需满足服务机构数量不少于2家且满足租赁期限1年或以上”相关条款。
2.第一章“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23日16时00分”修改为“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24日16时00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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