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资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区**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栋-1层车库1租赁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06-13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06-19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李杨 | 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5555 |
主管单位 | |||
转让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注册地(住所)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于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81168D |
注册资本 | 57859.76万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点击查看**区**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栋-1层车库1租赁 | 标的编号 | ****点击查看001 |
租赁价格 | 379200.00元 | 评估结果 | 377520.00元 |
转让底价 | 379200.00元 | 建筑面积 | 9790.41平方米 |
保证金 | 5000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5-06-19 17:30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5-15 |
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协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5-29 |
出租期限 | 13个月 | ||
资产来源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批准文(件)号 | 乌城投党纪要{2025}9号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木****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木****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情况:****点击查看**区**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栋-1层车库1租赁,面积9790.41㎡(共80个车位);规划用途为车库。 2、租赁期限13个月,起租底价379200.00元。3、项目竞租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和产权方、受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并一次性缴纳13个月的租金及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 4、保证金处置: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交易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成交后承租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5、意向承租方需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李杨,电话:136****点击查看5555。 6、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10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房产评估报告到期;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则以转让底价协议成交;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租赁价格,每次竞价加价增幅为5,000.00元。7、新进承租方在同一场地开展同一业态运营,且原承租方有一定的已购设备及物品投入条件下,新进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协商,购买原承租方已购设备,或予以经济补偿,协商不成,须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以不低于评估值向原承租方进行补偿。评估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新进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共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后的水、电、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租赁期间,****点击查看停车场所使用,如设置库房、洗车场所等除停车服务以外的经营场所,需按照国家安全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并向出租方进行备案登记,如出现事故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责任。2、承租方需对怡和大厦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如出现安全生产问题由乙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承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保证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造成污染的不安全货品。出租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在租赁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易造成污染的不安全货品,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5、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6、怡和大厦商业部分消防门已安装电子闭门器,承租方要负责负一层消防门电子闭门器的日常维护及安全使用,因私自更改线路导致消防门无法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7、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进行详实约定。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0991-****点击查看482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联系电话 | 0991-****点击查看482、0991-****点击查看164 | ||
联系地址 | ****点击查看5楼5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