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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区福永街道重点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项目已完成评审,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区福永街道重点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1 | ****点击查看 | 217647.50 |
2 | **中保****点击查看公司 | 217774.48 |
3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217774.48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1 | ****点击查看 | 217647.50 |
2 | **中保****点击查看公司 | 217774.48 |
3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217774.48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宝****点击查看社区广深路松岗段143号综合楼206-209
中标(成交)金额(元):217647.50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福永街道重点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项目 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作成,叶永沛,陈毓珽,余祖坤,曾庆生。
八、评分结果表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总分 | 名次 |
1 | ****点击查看 | 79.04 | 1 |
2 | **中保****点击查看公司 | 75.29 | 2 |
3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70.33 | 3 |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文标准计算,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费用为5000.00元。
十、公告期限
2025年 9 月 9 日至2025年 9 月 12 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三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755-****点击查看8255。
十二、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 303 号
联系方式:周工,0755-****点击查看0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浪街****点击查看广场研发楼13层1303房
联系方式:许工,0755-****点击查看8255
****点击查看
2025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