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5-JWSHZL-F1001)(第1、2包)

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5-JWSHZL-F1001)(第1、2包)

项目所在地:**省

根据工作计划与部分项目内容调整,本项目原定于2025年9月24日的开标取消,现将投标受理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13日08时整,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13日09时整,报名截止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9日,期间供应商可继续参与报名,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其余报名要求不变。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调整如下: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具有食品质量安全体系(HACCP 体系或 ISO9000 体系或ISO22000体系)认证;
3.供应商应在本地拥有承担本单位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独立的蔬菜加工区、水产加工区、肉类加工区、冷藏与保鲜库、低温加工区等);
4.在**市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确保使用恒温冷藏车;
5.拟派遣本项目负责人及员工为投标供应商所属人员,社保应由供应商缴纳,且持有本年度内有效的健康证明;
6.供应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在**市拥有运营1年以上的自有或长期租赁办公、生产加工场所,或有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
7.供应商应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食品进行检疫检测。
(九)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依法进行相关处理;
(十)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先行领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相关截图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二、详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采购单位联系人:龚先生 155****点击查看2888

2.投诉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138****点击查看2055

3.纪检监督联系人:杨先生 021****点击查看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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