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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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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合同包1(****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 **市**区大龙街傍雁路13号四幢101 | 3,234,000.00元 |
合同包1(****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餐饮服务 |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 | 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第一个服务预算期限,拟安排预算金额为165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第二个服务预算期限,拟安排预算金额为165万元 |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3,234,000.00 |
申革联、陈奕华、孔慧霞、法**、黄芬(采购人代表)
1 |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 3.287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 通过 | 通过 | 43.20 | 33.00 | 4.71 | 9.89 | 90.80 | 1 | 1 |
广****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80 | 33.00 | 4.67 | 9.99 | 90.46 | 2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0 | 31.00 | 4.54 | 10.00 | 86.14 | 3 |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23.00 | 4.68 | 9.94 | 67.62 | 4 |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由于“四、主要标的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编辑,现将本项目合同包1“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补充如下: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点包含****点击查看禺山食堂、**食堂、沙头食堂、市桥食堂和****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项目执行期间,服务点如因采购人工作需要作出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调整工作地点及调配岗位人员。
服务要求:****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项目拟采购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安全卫生、质量可靠的餐饮管理服务商提供驻场服务。上述机关食堂配置完整的厨具、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照明采光良好。餐厅设备及环境完善,现能够正常运作供应膳食。项目总费用控制在人民币330万元以内,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法定节假日及采购人因工作需中标人配合提供夜餐或临时加餐保障时的加班费、伙食、住宿、体检费、劳保用品及服装费用、五险一金、高温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等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如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服务费具体以人员投入情况,并结合月度服务考核评价情况等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市桥禺山大道15号
联系方式:郭警官 020-****点击查看0136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点击查看1688-150/179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黎女士
电 话:020-****点击查看1688-150/179
****点击查看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