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合同包2: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市三洞桥路20号 | 1,700,000.00元 | 大车(10-50)座汽车租赁服务(百分比):15% |
合同包2(大车(10-50)座汽车租赁服务):
服务类****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C****点击查看9900 | 其他租赁服务 | 大车(10-50)座汽车租赁服务 | 详见补充事宜 | 详见补充事宜 | 2.5年 | 详见补充事宜 |
饶强(采购人代表)、李培全、张大富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35%收取: 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3.84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编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29106[2024]01979;
2.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648;
3.服务范围:
(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车辆性能和设施设备的保障措施、②卫生保障、③驾驶员服务方案、④安全保障措施、⑤应急情况处理措施、⑥车辆配置方案、⑦完成采购人需求车辆的调配的保障措施。
(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包含:①驾驶员从业管理、②安全管理、③车辆技术管理、④业务培训、⑤行车记录考核、⑥驾驶员考核管理。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不得收取租车押金,严格执行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其他服务,并制定车辆租赁(包车)流程。
(2)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服务期间享受无需担保、无需押金等服务,有权享受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政策和优惠价格及**联网开**市的租车业务。
(3)供应商应保证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采购人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在单次服务结束时,应填写《行程确认单》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供应商定期填写《汽车租赁(包车)对账单》与采购人核对租赁情况。
(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应保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非事故车、非盗抢车,年检合格,车辆证照齐全。
(6)服务车辆接送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车辆接送费用。
(7)在提供服务期间,不限制服务车辆保险理赔次数。
(8)租赁期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有关定损、理赔、维修等事宜并垫付相关费用。
(9)在提供服务期间,无论哪方责任,均不再收取保险递增费用以及车辆加速折旧费用。
(10)供应商应按响****点击查看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项目车辆的相关要求,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对应车辆的,应安排其他车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如实际提供车辆超过采购人要求辆价格的,采购人按要求的车辆进行结算付费。如实际提供车辆低于采购人要求车辆价格的,采购人按实际使用车辆进行结算付费。
(12)如供应商投入租赁车辆应为不是川A或川G车牌的车辆,**绕城高速产生的通行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
②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
③营运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2)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应符合驾驶员从业规范要求。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点击查看6926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吉泰五路118****点击查看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何惠娟、谭周菊;028-****点击查看1881/****点击查看1810
项目联系人:何惠娟、谭周菊
电话:028-****点击查看1881/****点击查看1810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