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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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竞价文件“第一章 竞价公告 项目计划招租表”中:资产包免租期为4天;支付方式为半年支付,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
变更为:资产包免租期为4天;支付方式为季付,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一个月租金为标准。
2.原竞价文件中“第一章 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及招租内容1.5相关费用(4)”:承租人须于项目竞得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以保证承租人遵守并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约保证金以首年三个月租金为标准。承租人支付的首笔款项将优先填补履约保证金。
变更为:承租人须于项目竞得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以保证承租人遵守并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约保证金以首年一个月租金为标准。承租人支付的首笔款项将优先填补履约保证金。
3.原竞价文件“第一章 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及招租内容1.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计算,支付原则为先付后用。首期租金:竞得人应于租赁起始日前15天向甲方支付半年的租金作为首期(第一期)租金;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租金:租赁起始日后,每期租金应于前一个支付期最后一个月的15天前支付。
变更为:租金按季度计算,支付原则为先付后用。首期租金:竞得人应于租赁起始日前15天向甲方支付半年的租金作为首期(第一期)租金;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租金:租赁起始日后,每期租金应于前一个支付期最后一个月的15天前支付。
4.文件中相关表述,同步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