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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区现代**等9宗耕地三年期租赁权
3、本项目分 9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具体位置 | 亩数 (约) | 起始价 (万元/3年)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裴家岛 | 现代** | 377 | 79.2831 | 8.5 | 现状拍租;租期3年;亩租金701元/年 |
2 | 万家庄 | 村中心路东 | 479 | 100.7337 | 11 | 现状拍租;租期3年;亩租金701元/年 |
3 | 万家庄 | 村中心路西 | 345 | 72.5535 | 8 | 现状拍租;租期3年;亩租金701元/年 |
4 | 西海庄 | 西海庄老村南 | 458 | 96.3174 | 10 | 现状拍租;租期3年;亩租金701元/年 |
5 | 波罗岛、垒子、北耩、裴家岛 | 环海路西 | 357 | 53.8713 | 6 | 现状拍租,约60亩无法排水;租期3年;亩租金503元/年 |
6 | 垒子、北耩 | 海岸嘉居西 | 96 | 14.4864 | 2 | 现状拍租,土地零散;租期3年;亩租金503元/年 |
7 | 波罗岛 | 波罗岛村周边 | 98.79 | 14.9076 | 2.5 | 现状拍租,土地零散;租期3年;亩租金503元/年 |
8 | 凤口集 | ****点击查看猪场附近 | 37 | 6.7266 | 1 | 现状拍租,约24亩复耕土地;租期3年;亩租金606元/年 |
9 | 南廒 | 南廒老村东 | 15 | 3.1545 | 0.5 | 现状拍租;租期3年;亩租金701元/年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无。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
**区小观镇。
四、网上注册:竞买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25年10月15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买流程:
竞买人登录“**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6时。
2、交纳方式:
竞买人按照**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点击查看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5年10月15日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点击查看公司提交纸质报名资料并签署《竞买协议》,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孙经理 电话186****点击查看0820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5年10月16日上午10:00--10月17日上午10:00(定时报价),每个标的间隔1分钟,在**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加价幅度为0.3万元。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组织交易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即为标的物三年的总租金;租金一次性支付。
3、拍卖标的以现状拍租,租期3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物的交付移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从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租赁期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费、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以及其他非因委托人使用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缴纳。
6、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用途。在经营过程中,要符合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种植国家违禁的农作物,不能破坏农用地的性质,不得从事违法建设、取土洗沙、挖糁糠等违法行为。买受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负有对承包地块内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维护的责任,合同到期后需保持各项农业基础设施的原有状态,否则需进行维修或支付维修所需费用,不得利用该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如违反或超出协议范围,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物,买受人(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7、买受人(承租人)禁止在该标的物内进行建设或搭盖建筑物。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点击查看政府建设、规划、征用或政策原因等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8、郑重提示各位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向委托人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认真阅读标的相对应的租赁权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乙方(承租人),应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7日内(特殊情况除外)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为不含税价,委托方开具收据,不提供成交款发票。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3日内(特殊情况除外)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拍卖标的面积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2、承租人应对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承租后不得以该标的物及附属设施存在限制条件影响其使用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13、本项目公告未载明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14、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方根据发展需要,或者主管部门要求,需终止合同执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买受人(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方退还剩余租赁费及押金,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
15、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不予返还其保证金,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原买受人无权参与竞买,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16、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点击查看公司制定的《竞买协议》、本期《》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价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18、拍卖人对上述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拍卖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买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
本人已对本注意事项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注意事项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在此注意事项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拍卖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注意事项及拍卖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联系人: 孙经理 186****点击查看0820
联系地址:**市**区文**路90号财富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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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