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保养范围: 本合同包含 博物馆1-3层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乙方保修服务甲方管理的 博物馆 的所有建筑消防设施包括。√ 1、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室内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电话;√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联动;¨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8、灭火器; ¨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乙方权利和责任: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3.对维保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进行维保,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4.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开展进行维修、月检、季检测试技术服务;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设备,除进行定期维保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在(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和处理故障;
5.对受甲方委托代购的备品备件,负责所购备品备件本身保质期内的质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维保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7.****点击查看中心值班人员及有关消防人员进行系统的操作培训。配合进行各种消防演习演练,协助配合消防部门检查。
8.对使用方值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操作培训,讲解系统的组成。
9.在每年合同年度结束前二周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消防设备运行状况工作总结。
10.因乙方原因引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或维修不及时,导致设备未能正常运行,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11.乙方维护保养期间检查出设备故障,应提出整改方案报甲方审批,由甲方负责组织落实整改。
12.每月出具月度消防维保报告,年度出具年度消防维保报告。
合同执行期限、合同金额:1.本合同执行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为期 壹 年。
2.合同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一年维保费7000元,年检费用2000元,共计¥9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玖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