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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点击查看医院专业陪护服务 | 1.00 元 | 1(见附件) | 1.00 元 |
提供的陪护价格(依据渝医保发〔2025〕22号《****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执行);
(1)一对多服务:在特级护理、Ⅰ级护理收费的基础上,收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具体价格为100元/天。
一对二服务:在特级护理、Ⅰ级护理收费的基础上,收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具体价格为140元/天。
一对一服务:在特级护理、Ⅰ级护理收费的基础上,收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具体价格为180元/天。
(2)除特级护理、Ⅰ级护理以外的护理级别,免陪照护患者家庭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一≤180元/天;一对二≤140元/天;一对多≤100元/天。
1、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点击查看医院专业陪护服务相关费用、人工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培训费、保险费等及一切可预见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6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服务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后(若有),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结算方式:
2.1.水电费结算:每月按陪护单数×单价(10元),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转账至甲方账户。
2.2.代收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护理费结算:****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22号)文件要求,特级护理、****点击查看医院收取,****点击查看医院收费系统中提取护理费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点击查看医院审批流程后转账至乙方账户。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3年服务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