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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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0〕42号)、《**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漳建房〔2024〕7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且经审核符合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暂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或个人(已享受**市人才住房补助的,不得申请)可以申领租赁补贴。经审查、公示,最终认定符合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申领2025年第二季度租赁补贴条件的共350户(详见附件1),不符合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申领2025年第二季度租赁补贴条件的共8户(详见附件2)。
区住建局电话:0596-****点击查看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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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