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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
****点击查看 | 拟遴选1****点击查看学校食堂进行服务,****点击查看位于**市学府南路,第一餐厅一楼、第一餐厅三楼,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每楼层可容纳就餐人数约1500人(详见招标文件)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开发区第九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富士康3号厂房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 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点击查看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考核,考核合格不得退场)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新彪、卢光平、张艳辉、岳电欣、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所属类别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监督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学府南路1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0388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集团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5568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体育局监督审计股
联系电话:0374-****点击查看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