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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艺术基金2024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演员劳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艺术基金2024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演员劳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三、工作内容
**艺术基金2024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演员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涉及保密要求不宜委托的事项除外):
(一)提供食宿、差旅等演出劳务服务。
(二)根据演出需求,做好演出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预算资金及费用
预算资金3.5万元,从预算资金中列支。
五、承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例如提供营业执照);
2.熟悉演出劳务服务工作,具备相关服务经验;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例如提供有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例如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艺术基金2024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演员劳务服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成果之日止。
八、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九、报名相关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并对资料进行密封:
1.申报资料清单;
2.报价单;
3.相关从业资质;
4.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复印件1份。
(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下午17时前。(5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符合条件有意向者将申请相关资料以纸质方式密封后在2025年9月17日下午17时前****点击查看文化馆。(**市**区秀苑路188****点击查看文化馆503室)
十、购买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点击查看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