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县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县2024年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方案》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县人才公寓选房(选房人员摇号结果已于2025年7月25日公示)。现将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县苍山北路与育才路交****点击查看招待所院内南三楼会议室。
二、选房人员
**县申请本批次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共75户(其中:高层次人才1户、硕士研究生人才28户、全日制本科人才46户)。
三、时间安排
8月8日(周五)上午9:00,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选房。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选房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为实名制,选房人不得互相调换选房顺序;选房确认后,选房人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匹配,不能更改及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的,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的,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7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权,可以继续申请租赁其他批次的人才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8月7日上午8:30至11:30自愿到**南路书香名苑**看房。8月8日(上午8:30-9:00),**县苍山北路与育****点击查看招待所人才公寓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0539-****点击查看962(8:30-11:30,14:00-17:00)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