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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主食、菜肴、点心等的加工制作和销售,食堂环境卫生保洁,主辅料的搭配及调味品的使用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控制等服务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原辅料采购验收及食堂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等。
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各类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把员工素质关,做到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杜绝任何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发生。若因投标人的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用电设备操作等问题所引发的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投标人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叁仟贰佰叁拾玖元整(小写:¥23239.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星港路88号3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0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市**区**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0101-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点击查看0101-601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