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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大队劳务需求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0: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8室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孟凡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点击查看097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查看**开发区杨山路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骆永 电话:176****点击查看60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室5#19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孟凡恩 电话:0516-****点击查看5531 |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大队劳务需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队劳务需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大队劳务需求服务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8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注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3日**时间14: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时间14: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6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孟凡恩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976
地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8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杨山路68号
联系方式:骆永 电话:176****点击查看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室5#1908室
联系方式:孟凡恩 电话:0516-****点击查看5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凡恩
电 话: 0516-****点击查看0976